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諸多風險,人力資源決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給企業(y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甚至災難性的后果。昨天,市人才培訓中心邀請參與《勞動合同法》制定的魏浩征先生,給我市170家企業(yè)的200多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講解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控制。
新的《勞動合同法》即將出臺,好多條款有所變化。魏浩征說,目前比較常見的勞動爭議主要有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費等三個方面,由于員工的法律意識不強,他們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真正維護。新《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員工和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一個月內(nèi)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支付兩倍的工資。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xù)簽的,用人單位必須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金。 魏浩征說,企業(yè)要理解和把握員工入職、在職與離職管理中涉及的基本法律規(guī)定、方法和技巧,提高員工勞動爭議風險的預防和應對能力,才能避免各種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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