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傳 徐有功,名弘敏,避孝敬皇帝諱,以字行, 韓紀孝者,受徐敬業(yè)偽官①,前已物故,推事使顧仲琰籍其家,詔已報可。有功追議曰:“律,謀反者斬。身亡即無斬法,無斬法則不得相緣。所緣之人亡,則所因之罪減?!痹t從之,皆以更赦免,以此獲宥者數十百姓。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為人誣構,有功爭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劾之曰:“漢法,附下罔上者斬,面欺者亦斬。在古,析言破律者殺。有功故出反囚,罪當誅,請按之?!焙蟛辉S,猶坐免官。 起拜左司郎中,轉司刑少卿。與皇甫文備同按獄,誣有功縱逆黨。久之,文備坐事下獄,有功出之,或曰:“彼嘗陷君于死,今生之,何也?”對曰:“爾所言私忿,吾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font> 嘗謂所親曰:“大理,人命所系,不可阿旨詭詞,以求茍免?!惫视泄楠z,常持平守正,以執(zhí)據冤罔,凡三坐大辟,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后以此重之。 (選自歐陽修《新唐書·徐有功傳》) 注:①徐敬業(yè):即李敬業(yè)。李勣之孫,光宅元年與唐之奇、杜求仁、駱賓王等在揚州起兵,反對武則天臨朝,后為武后所派大將李孝逸擊敗,被部下殺死。 【譯文】徐有功名叫弘敏,因為避孝敬皇帝李弘的名諱,用字代替名,是 有一個叫韓紀孝的人,接受了徐敬業(yè)的官職,在追究他的罪責之前已經死去了,推事官派遣顧仲琰去抄他的家,詔書已經下達,認為可行。徐有功進諫說:“按照刑律,謀反的人應該斬首。他自己已經死了,就沒有什么斬首之法可以對待他了;沒有了斬首之法,就不能按照斬首之法來實行與此相聯系的法令。有牽連的人死了,那么,因此而產生的罪行也就可以免去了?!痹t令采納了徐有功的意見,凡屬這類情況也都被赦免,因此獲得寬恕的有幾十、上百個家族。 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人誣陷,徐有功為他們力爭也沒有成功。刑部侍郎周興彈劾徐有功說:“按照漢代的法律,依附下屬蒙蔽主上要斬首,當面欺君的也要斬首。在古代,陳述言辭觸犯刑法的要殺頭。徐有功有意為反囚開脫,他的罪行應該殺頭,請查究治他的罪。”武后沒有答應,但徐有功還是因此被免去了職務。 他被起用任命為司法郎中,又轉任司刑少卿。和皇甫文備一同審理案件時,皇甫文備誣陷他放縱逆黨。過了許久,皇甫文備因犯事被下到監(jiān)獄里,徐有功救出了他。有人說:“皇甫文備曾陷您于死地,現在您卻救活了他,為什么呢?”徐有功回答說:“你們所說的是私人恩怨,我所遵守的是國家法律,不可因私人恩怨而損害公家法律?!?/font> 徐有功曾對自己親近的人說:“大理寺,是關系到人命的地方,不可以阿附圣旨詭辯言辭,來求得暫時的解脫。”所以在他審理案件時,總是堅持平等公正,堅持依靠事實憑據來判決冤屈誣枉的案件。他先后三次被判殺頭,將要處死時,泰然自若毫不畏懼;被赦免時也不驚喜,武后因此很器重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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