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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數全文閱讀上

 峨眉佛光 2019-11-05

一、梅花易數簡介

梅花易數是古代占卜算命法之一。現在的梅花心易就是梅花易數的別稱。相傳為宋代易學家邵雍所著,梅花易數起源于漢易,是一部以易學中的數學為基礎,結合易學中的“象學”進行占卜的書,相傳邵雍運用時每卦必中,屢試不爽。

梅花易數依先天八卦數理,即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隨時隨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種多樣。梅花易數可以產生聲音、方位、時間、動靜、地理、天時、人物、顏色、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異相,作為預測其發(fā)展趨勢的方法。從而可洞悉其先機達到知己知彼百戰(zhàn)百勝的效果。

梅花易數相傳為麻衣道人、陳希夷等一脈綿延傳下之秘法,后來成為北宋邵康節(jié)先生常用的心易神數。此數經邵先生傳下后,也使易學在占筮領域上,更有其重大的實用價值,也由邵康節(jié)后,才改名為梅花易數。

二、梅花易數作者邵康節(jié)簡介

邵康節(jié)本名邵雍(1011年—1077年),字堯夫,北宋著名理學家、數學家、道士、詩人,生于林縣上桿莊(今河南林州市劉家街村邵康村,一說生于范陽,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與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并稱“北宋五子”。少有志,喜刻苦讀書并游歷天下,并悟到“道在是矣”,而后師從李之才學河圖、洛書、伏羲八卦等,學有大成。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歲,隨其父到共城蘇門山,卜居于此地。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邵雍30歲,游歷河南,因將父母葬在伊水(河南境內南洛水支流)之上,遂而成為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定居洛陽,以教授為生。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陽天宮寺西天津橋南,自號安樂先生。出游時必坐一小車,由一人牽拉。宋仁宗嘉祐與宋神宗熙寧初,兩度被舉,均稱疾不赴。熙寧十年(1077年)病卒,終年六十七歲。宋哲宗元祐中賜謚康節(jié)。

三、周易卦數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四、五行生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八宮所屬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六、卦氣旺

震、巽木旺于春,離火旺于夏,乾、兌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

七、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八、十天干

甲乙西方木,丙丁北方火,戊己地方土,庚辛東方金,壬癸南方水。

九、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雞,戌土犬,亥水豬。

十、八卦象例

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十一、占法

易中機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泄已然。

中有神明司禍福,歷來切莫教輕傳。

十二、玩法

一物歷來有一身,一身還有一乾坤。

能知萬物備于我,肯把三才別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經綸。

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十三、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此數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盡,以余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用除也。

十四、爻以六除

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余數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此數爲動爻,不用再除。如過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盡,以余數作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一陽一爻則變一陰一爻,一陰一爻則變一陽一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十五、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用取六十四卦名?;ヘ砸灾刎匀チ顺踟陈涞诹?,以兩頭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十六、年月日時起例

年月日爲上卦。年月日加時總數爲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逐個數,直至三十日,爲三十數。以上年月日合計幾數,以八除之,以余數作卦。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余數作下卦;以六除,余數作動爻。

十七、物數占例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并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十八、聲響占例

凡聞聲響,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響,如聞植物鳴叫之一聲,或聞人敲擊之一聲,皆可作數起卦。

十九、字占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爲上卦,一半爲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爲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爲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二十、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爲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爲一陽一畫,右爲一陰一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爲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爲下卦。又以一字之一陰一陽一,全畫取爻?!搬堋?、“丿”,此爲左者;“一”、“乙”、“、”此爲右者。

二字爲兩儀平分。以一字爲上卦,一字爲下卦。

三字爲三才。以一字爲上卦,二字爲下卦。

四字爲四象。平分上下爲卦。又四字以上,不用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響調之。平聲爲一數,上聲爲二數,去聲爲三數,入聲爲四數。

五字爲五行。以二字爲上卦,三字爲下卦。

六字爲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爲卦。

七字爲齊七政。以三字爲上卦,四字爲下卦。

八字爲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爲卦。

九字爲九疇之義。以四字爲上卦,五字爲下卦。

十字爲成數。平分上下爲卦。

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必平仄聲響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爲上卦,以半爲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二十一、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爲上卦,尺數爲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必。

二十二、尺寸占

以尺數爲上卦,寸數爲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分數不必。

二十三、爲人占

凡爲人占,其例不一?;蚵犝Z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爲上卦,后一句爲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后所聞一句。余句不必。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爲乾,少女爲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爲乾,足動爲震,目動爲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爲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爲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爲震,赤衣爲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爲坎卦,見火爲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二十四、本人占

凡本人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響,或觀事先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爲人占類法同。

二十五、占植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以此物爲上卦,物來之方位爲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其物,如后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可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二十六、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一江一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chuàng)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余則無故不占。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見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然后占也。

二十七、物卦起例

后天端法:以物爲上卦,方位爲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卦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二十八、八卦萬物屬類

乾: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輿輦、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谷。

震:雷、長男、足、發(fā)、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的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枷鎖、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書、槁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紋人、枯燥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黃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一奴一仆、婢。

二十九、八卦方位圖

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三十、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jié)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屬兌,爲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數,爲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爲動爻,是爲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男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男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爲體,離火克之?;ブ匈隳?,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爲少女,因知男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爲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爲艮土,兌金得生,知男子但被傷,而不至兇危也。”

三十一、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無數乎?”先生曰:“莫不無數。且因問而可占矣?!敝鹫贾R运饶炅鶖?,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余一數爲乾,爲上卦。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余五爲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爲馬所踐毀?!北娍腕@詫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嚙,群至花間馳驟,花盡爲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爲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爲踐毀。所謂馬者,乾爲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三十二、鄰夜扣門借物占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爲上卦,以五聲屬巽爲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爲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毕壬唬骸胺且?。必斧也?!甭勚?,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爲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系聞聲占例)

三十三、昔日動態(tài)如何

有客問曰:“昔日動態(tài)如何?”逐將此六字占之。以乎分“昔日動”三字爲上卦?!敖瘛逼铰?,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爲上卦。以“靜如何”爲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爲下卦。又以八五總爲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數,爲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逐爲客曰:“昔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雞而已?!敝镣砉?。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爲口,坤爲腹,爲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筒欢嗾撸ね联毩?,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黍雞者,坤爲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系聲響占例)

三十四、西林寺牌額占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畫爲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爲坤,作下卦。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余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斷曰:寺者,純一陽一之所居,今卦得重一陰一之爻,而又有群一陰一剝一陽一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一陰一人之禍。詢之果真,逐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勾,則自然無一陰一人之禍矣?!鄙湃?,即添'林’字兩勾,寺果無事。

又,純一陽一之人,所居得純一陰一之卦,故不吉。又有群一陰一剝一陽一之義,故有一陰一人之禍。若添“林”字兩勾,則十畫,除八得二爲兌卦,合上艮,是爲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爲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用互俱生體,爲吉卦??梢缘冒惨?。

以上并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后天之數也。

三十五、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爲上卦,巽方爲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爲動爻,是爲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兇。”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爲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并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蟲:“汝于五日內慎重出入,恐有重禍?!惫迦?,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本人之動態(tài),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逐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日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端法占例)

三十六、少年有憂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于色,問有何喜,曰無。逐占之,以少年屬艮爲上卦,離爲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余五爲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币邹o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爲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于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真定親。

三十七、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于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爲上卦,坎方爲下卦??擦ぐ?,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一尸一,兇?!必詣t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爲體,互變俱克之,并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一殺。后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三十八、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于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爲上卦,乾方爲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爲小畜之六一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蓖浦?,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爲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三十九、枯枝墜地占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于兌方。占之,槁木爲離,作上卦,兌方爲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余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必曰饾深プ儞p,互見坎、離,兌金爲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以上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后天之數也。

四十、風覺鳥占

風覺鳥占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占也,然非風鳥而占,而謂風覺鳥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占。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四十一、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風起而欲占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氣勢,然后可斷其吉兇。風從北方來者,爲家人,北方屬離火,得風火家人卦(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爲益卦之類。審其時者,春爲發(fā)作和暢之風;夏爲長養(yǎng)之風;秋爲肅殺;冬爲寒冷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云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兇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兇,赤色者災,紅紫者吉。辨其氣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妥協;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喪事;如喧呼者,主鬧哄;如烈焰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冉冉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四十二、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響,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兇。見鳥而占,數其只數者,如一只屬乾,二只屬兌,三只屬離??雌浞剿?,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響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響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響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兇之一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爲祥瑞,鶚鵬爲妖孽之類是也。

四十三、聽聲響占

聲響者,如靜室無所見,但于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兇。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如人語聲,及植物鳴叫之一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一聲是也;金聲屬乾,鐘馨鉦鐸之一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筑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兇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四十四、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枯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離,用妨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四十五、驗色占

凡占色之青者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四十六、八卦類象

乾: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

坎: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具、水中之屋、鹽、酒、黑色。

艮: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震:竹木、青碧綠色、龍、蛇、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巽: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之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離:火、文書、干戈、雉、龜、蟹、槁木、甲胄、螺、蚌、鱉、赤色。

坤:土、方物、五谷、柔物、絲綿、百禽、牛、布帛、輿、金、瓦器、黃色。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四十七、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

一金

乾爲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

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地利:天、冰、雹、霰。

天文:東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官宦、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武勇、果斷、多動少靜、高上下屈。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一交一、戌亥年月日時、一四九年月日時。

植物:馬、天鵝、獅、象。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水果、剛物、冠、鏡。

屋舍:公廨、樓臺、高堂、大廈、驛舍、東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興隆、夏占有禍、冬占熱鬧、春占吉利。

婚姻:貴官之眷、有聲名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干肉、水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消費:易生、秋占生貴子,夏占有損,坐宜向東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天使、驛官、宜東南方之任。

謀旺: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占不成、冬占多謀少遂。

一交一易:宜金、玉瑰寶珠貴貨、易成、夏占不利。

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占大利、夏占損財、冬占無財。

出行:利于出行、宜入京師、利東南之行、夏占不利。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侯^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占失利、夏占失理。

墳墓:宜向東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占大兇。

方道:東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旁者、商音、行位一四九。

數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坤卦

八土

坤爲地地雷復地澤臨地天泰

雷天大壯澤天決水天需水地比

地利:云一陰一、霧氣。

天文:田野、鄉(xiāng)里、高山、東北方。

人物:老母、后母、農夫、鄉(xiāng)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谷、輿釜、瓦器。

植物:牛、百獸、牝馬。

屋舍:東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階、倉庫。

家宅:平穩(wěn)、多一陰一氣、春占宅舍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谷之味、芋筍之物、腹臟之物。

婚姻:利于婚姻、宜稅產之家、鄉(xiāng)村之家、或寡一婦之家、春占不利。

消費:易產、春占難產、有損、或不利于母、坐宜東北方。

求名:有名、宜東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名。

一交一易:宜利一交一易、宜田土一交一易、宜五谷、利賤貨、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鄉(xiāng)里求謀、靜中求謀、春占少遂、或謀于婦人。

出行:可行、宜東北行、宜往鄉(xiāng)里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xiāng)人、宜見親朋或一陰一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疾、飲食停傷、谷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東北之穴、平一陽一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東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震卦

四木

震爲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恒

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地利:雷。

天文:西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煽動噪、多動少靜。

身體:足、肝、發(fā)、聲響。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植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西方之任、施號發(fā)令之職、掌刑獄之官、竹茶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消費: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坐宜東向、秋占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謀旺:可旺、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一交一易:利于成交、秋占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甚重復。

謁見:可見、在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行:宜行、利于西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墳墓:利于東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帶木姓人、行位四八三。

數目:四、八、三。

方道:東。

五味:甘、酸味。

五色:青、綠、碧

巽卦

五木

巽爲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

天雷無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地利:風。

天文:西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一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

身體:肱、股、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一交一、三五八之時月日、辰巳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植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屋舍:西北向之居、寺觀樓臺、山林之居。

家宅:平穩(wěn)利市、春占吉、秋占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占不利。

消費:易生、頭胎產女、秋占損胎、宜向西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爲風憲、宜茶果竹木稅貨之職、宜西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利、竹貨木貨之利。

一交一易:可成、進退不一、利山林一交一易、山林木茶之利。

謀旺:可謀旺、有財可成、秋占多謀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西北行、秋占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墳墓:宜西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占不利。

數目:五、三、八。

方道:西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坎卦

六水

坎爲水水澤節(jié)水雷屯水火既濟

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地利:月、雨、雪、霜、露。

天文: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濕之地(溝瀆、池沼、凡有水處)。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資賊。

人事:險陷卑賤、外示以柔、內序以利、流浪不成、隨波逐流。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一江一樓、花酒長器、宅中混地之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掩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曖昧、防盜。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南方之婚、辰戌丑未月婚不可。

消費: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困難、恐有災險、宜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淪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遺失、防盜。

一交一易:不利成交、恐防淪陷、宜水邊一交一易、宜魚鹽貨之一交一易、或點水人之一交一易。

謀旺:不宜謀旺、不能成就、秋冬占可謀旺。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南方之行、防盜、恐脫險陷溺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憾础⑿募?、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病。

官訟:不利、有一陰一險、有失、因訟、淪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水傍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一、六。

方道: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離卦

三火

離爲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末濟

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地利:日、電、虹、霓、霞。

天文:北方、干亢之地、窖灶、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空中一陽一。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謙虛、書事。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胄、干戈、槁衣、枯燥之物、赤色之物。

植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一陽一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平穩(wěn)、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干脯之體、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消費:易生、產中女、冬占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占有失。

謀旺:可以謀旺、宜文書之事。

一交一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一交一易。

出行:可行、宜向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墳墓:南向之幕、無樹木之所、一陽一穴。夏占出文人、冬占不利。

姓字:徵音、立人旁士姓氏、行位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艮卦

七土

艮爲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

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地利:云、霧、山嵐。

天文: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西南方。

人物:少男、閑人、山中人。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數月日、土年月日時。

靜物:土石、瓜果、黃物、土中之物。

植物:虎、狗、鼠、百獸、黔啄之物。

家宅:平穩(wěn)、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西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對鄉(xiāng)里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西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占不利、有損失。

消費:難生、有險阻之厄、宜向西南、春占有損。

一交一易:難成、有山林田土之一交一易、春占有失。

謀旺: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行: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謁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菏种钢病⑵⑽钢?。

官訟:貴人阻滯、官訟未解、牽連不決。

墳墓:西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不利、近路旁有石。

數目:五、七、十。

方道:西南方。

五色:黃。

五味:甘。

兌卦

二金

兌爲金澤水困澤地萃澤山咸

水山蹇地山謙雷山小過雷澤歸妹

地利:雨澤、新月、星。

天文: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決裂之地、其地爲剛鹵。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

人事:喜悅、口、讒毀、謗說、飲食。

身體:舌、口喉、肺、痰、涎。

時序:秋八月、酉年月日時、二四九月日。

靜物:金刀、金類、樂器、廢物、缺器。

植物:羊、澤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澤之居、敗墻壁宅、戶有損。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喜悅、夏占家宅有禍。

飲食:羊肉、澤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有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消費:不利、恐有損胎或則生女、夏占不利、宜坐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官。

求利:有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占有財喜、夏占破財。

出行: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占宜行有利。

一交一易:難利、防口舌、有爭競、夏占不利、秋占有一交一易之財。

謀旺:難成、謀中有損、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謁見:利行東方、見有咒詛。

疾?。嚎谏唷⒀屎碇?、氣逆喘疾、飲食不飧。

墳墓:宜西向、防穴中有水、近澤之墓、夏占不宜、或葬廢穴。

官訟:爭訟不已、曲直未決、因訟有損、防刑、秋占爲體得理勝訟。

姓字:商音、帶口帶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四、二、九。

方道:東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萬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于此。占者宜各以其類而推之耳。

四十八、心易占卜玄機

天下之事有吉兇,托占以明其機。天下之理有形跡,假像以顯其義。故乾有健之理,于馬之類見之。故占卜寓吉兇之理,于卦象內見之。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而無變通之道,不可也。易者,變易而已矣。至如昔日觀梅復得革兆,有男子折花,異日果有男子折花,可乎。昔日算牡丹得姤兆,爲馬所踐,異日果爲馬所踐毀,可乎。且兌之屬,非止男子。乾之屬,非止馬。謂別人折花有毀,皆可切驗之真,是必有屬矣。嗟乎!占卜之道,要變通。得變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

四十九、占卜總決

大致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辭,以斷吉兇。如乾初九“潛龍勿用”,則諸事未可爲,宜隱伏之類;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則宜謁見貴人之類。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克。體用即動態(tài)之說。體爲主,用爲事。使用生及比和,則吉;體生用及克體,則不吉。

又次看克應。如聞吉說見兇兆,則吉;聞兇說見吉兆,則兇。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復驗己身之動態(tài)。坐則事應遲,行則事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之類。數者既備,可盡占卜之道,必需以易卦爲主,克應次之。俱吉則大吉;俱兇則大兇;有兇有吉。則詳審卦辭,及克用體應之類,以斷吉兇也。要在圓機,不可執(zhí)。

五十、占卜論理訣

數說當也,必以實際之然后備。茍論數而不管理,則拘其一見而不驗矣。且如飲食得震,則震爲龍。以實際之,龍非可取,當取鯉魚之類代之。又以地利之得震,當有雷聲,若冬月占得震,以實際之,冬月豈有雷聲,當有風撼震動之類。既知以上數條之訣,復明乎理,則占卜之道有余蘊矣。

五十一、后天后天論

后天卦斷吉兇,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后天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后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用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后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后之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卦辭以斷之也。又后天起卦,與后天不同,其數不一。古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之數爲用。蓋圣人作易畫卦,始乙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爲用。又古人起后天卦,多不加時,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后天起卦定爻必加時然后可。又后天之卦,定事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乾、兌則應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爲戌、亥之日時,兌爲酉日時。如震、巽當應于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后天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臥坐立之遲速,以爲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后之卦數取訣可也。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兇,其理洞見,止于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斯可矣。昔日當前天卦,卻于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對方之魁,破敗亡滅跡等以助斷決。蓋歷象選時,并于周易不相關涉,不可用也。

五十二、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爲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爲吉,而乃不吉,何也?蓋寺者,純一陽一人居之地,而純一陰一爻象,則群一陰一剝一陽一之義顯然也。此理甚明,不用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昔日動態(tài)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事先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安帶口,爲重兌之義。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憂色,占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兇者,如牛哀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憂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二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爲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兇,而易爻復有“輿一尸一”之兇,互變俱克,愈見其兇。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兇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執(zhí)于一也。

五十三、八卦心易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余幼讀易書,長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初見起例,以知占其吉兇。如以蠡測海,茫然無涯。后得智人見授體用心易之訣,然后占事之訣,疑始有定。據驗則驗。如繇基射的,百發(fā)百中。其要在于分體用之卦,察其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而明乎吉兇悔吝之機也。于是易數之妙始見,而易道之卦義備矣。乃世有真實,人罕遇之耳。得此者,幸甚秘之!

五十四、體用總訣

體用云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爲體,以卜筮用之,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態(tài)之卦,以分主客之兆,以爲占例之原則也。大致體用之說,體卦爲主,用卦爲事,互卦爲事之兩頭,刻應變卦爲事之終。應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兌,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他卦之克。他卦者,謂用互變也。生者,如乾、兌金體,坤、艮生之,坤、艮土體,離火生之。離,火體,震巽木生之。余皆仿此。克者,如金體火克,火體水克之類。體用之說,動態(tài)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克,體爲己身之兆,用爲應事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卦體之克。體盛則吉,體衰則兇。用克體固不宜,體生用亦非利。體一黨一多而體勢盛,用一黨一多則體勢衰。如卦體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體之一黨一多。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用之一黨一多。體生用,爲之氣餒,如夏火逢土,亦氣餒。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兩頭之應,變乃末后之期。故用吉變兇者,先吉后兇;用兇變吉者,先兇后吉。體克用,諸事吉;用克體,諸事兇。體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百事順遂。又卦中有生體之卦,看是何卦。

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或問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有老人進財,或尊長惠送,或有官貴之喜。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進財,或得鄉(xiāng)人之益,或得一陰一人之利,或有果谷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西方之財,或因動中有喜,或有木貨一交一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滿意。

巽卦生體,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于西北得財,或因草木姓人而進利,或以茶果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之喜。

坎卦生體,有南方之喜,或受南方之財,或水邊人進利,或因點水人滿意,或有因魚鹽酒貨文書一交一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之喜。

離卦生體,主有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場之利,或因火姓人而得財。

艮卦生體,有西南方之財,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獲財,或得宮音帶土人之財。物當平穩(wěn),事有終始。

兌卦生體,有東方之財,或喜悅事,或有食物金玉貨利之源,或商音之人,或帶口之人欣逢,或主賓之樂,或冤家講一習一之事。

又看卦中有克體之卦者,看是何卦。如乾卦克體,主有私事之憂,或門戶之憂,或有財寶之失,或于金谷有損,或有怒于尊長,或得罪于貴人。

坤卦克體,主有田土之憂,或于田土有損,或有一陰一人之侵,或有君子之害,或失布帛之財,或喪谷粟之利。

震卦克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恬靜,或家宅見妖災,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于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體,亦有草木姓人相害,或于山林上生憂。謀事,乃西北方之人;

處家,忌一陰一人小口之厄。

坎卦克體,主有險陷之事,或寇盜之憂,或得志于水邊人,或生災于酒后,或點水人相害,或南方人見殃。

離卦克體,主文書之憂,或失火之驚,或有北方之憂,或火人相害。

艮卦克體,諸事多違,百謀中阻?;蛴猩搅痔锿林?,或帶土人相侵,防西南方之禍患,或憂墳墓不當。

兌卦克體,不利東方,主口舌事之紛爭。或帶口人侵欺,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生克不逢,則止以本卦而論之。

五十五、地利占第一

凡占地利,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一陰一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一陰一。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屬離屬火,主晴;坎爲水,主雨;坤爲地氣,主一陰一;乾爲天,主晴明;震爲雷,巽爲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十分之雷,有巽佐之,則爲風撼雷動之應;艮爲山云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爲澤,故不雨亦一陰一。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變。坤、艮兩并,一陰一晦不常。卜數有一陽一有一陰一,卦象有奇有偶。一陰一雨一陽一晴,奇偶暗重。坤爲老一陰一之極,久晴必雨;乾爲老一陽一之極,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日時晴時雨??矤懰赜?;離爲火,必晴。乾、兌爲金,秋明晴;坎之水,冬雪寒冷;坤、艮之土,春雨澤,夏火炎蒸。易曰:“云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爲云,巽爲風?!濒蕖①阒胤?,風云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用二用??苍隰奚?,布霧興云,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爲霜雪雹霰,離火爲日電虹霓。離爲電,震爲雷,重會而雷電俱作??矤懹?,巽爲風,相逢而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藏朝B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爻純離,夏必旱,四季皆晴。爻純坎,冬必寒,四時必雨。久雨不晴,逢艮必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云;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定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需執(zhí)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暮雨朝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又須揣測四時,不可執(zhí)迷一理。震、離爲電、爲雷,應在夏天,乾、兌爲霜、爲雪,驗于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得文雅者,當敬寶之。

五十六、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爲主,用卦爲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爲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兇;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向決吉兇。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兇,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五十七、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爲主,用爲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兇。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憂。用生體,多進益,或有饋送之喜。體用比和,家宅平穩(wěn)。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五十八、屋舍占第四

凡占屋舍,以體爲主,用爲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兇。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平穩(wěn)。

五十九、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體爲主,用爲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無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體爲所占之家,用爲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財;或彼有相就之意;體生,則無嫁奩之資,或此去求婚方諧。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

坎:邪一婬一、黑色、妒忌、樸素

艮:色黃多巧

震:美貌難犯

巽:發(fā)少稀疏,漂亮心貪

離:短赤色,性不常

坤:貌丑,大腹而黃

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六十、消費占第六

占消費,以體爲母,用爲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克。體克用不利于子;用克體不利于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于母;體生用,利于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若欲辨其男女,當于前卦審之。一陽一卦一陽一爻多者則生男,一陰一卦一陰一爻多者生女。一陰一陽一卦爻相生,則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爲用卦,于八卦時序之類次之。

六十一、飲食占第七

凡占飲食,以體爲主,用爲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六十二、求謀占第八

占求謀,以體爲主,用爲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無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六十三、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爲主,用爲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稱號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下屬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于八卦所屬時序類中綴之。

六十四、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爲主,以用爲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破財之日。

六十五、一交一易占第十一

占一交一易,以體爲主,用爲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一交一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易成。

六十六、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體爲主,用爲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少自得。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不測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自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卜潦?,兌主紛爭。

六十七、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體爲主,用爲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狀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灿须U難,兌主紛爭。

六十八、謁見占第十四

占謁見,以體爲主,用爲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有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六十九、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體爲主,用爲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又以變卦爲失物之所在。如變是乾,則覓于東南或公榭樓閣之所,或金石之傍,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于東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稟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窖穴藏之所,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則尋于西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內,鐘鼓之傍,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則尋于西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地,或菜蔬之園,或舟居之間,或木器之內??矂t尋于南方,多藏于水邊或溪井溝渠之處,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尋于北方,或皰廚之間,或爐冶之傍,或在明窗,或遺虛室,或在文書之側,或在煙火之地。艮則尋于西南方,或山林之內,或近路邊,或巖石傍,或藏土穴。兌則尋于東方,或居澤畔,或敗垣破壁之內,或廢井缺沼之中。

七十、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爲病人,用爲病癥。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藥有喜;用克體者,雖藥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爲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兇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拖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戰(zhàn)爭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yī)藥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藥,如艮一溫一補;乾、兌涼藥是也。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乾卦克體,主有東南方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時氣,或乘正之邪神。坤則東北之神,或原野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里社之神,或犯方隅,或無主之祟。震則西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見。巽則西北之鬼,或自縊戕生,或桎梏致命。坎則南方之鬼,或水旁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離則北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于香火,或燃燒之鬼?;蛴鰺岵《?。艮則西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石一精一。兌則東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廢疾之鬼,或刎頸戕生之鬼。卦中無克體之卦者,不用論之。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變爲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災,逢生之日即愈。”

又問:“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爲坎水,乃泄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xiāng),互見巽、離,乃爲風火扇爐,俱爲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爲焚一尸一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兇。木有扛一尸一之義,金爲磚槨之推。是肯定之推,肯定之理?!庇衷唬骸暗谖遑硠樱冸x,反能生體,互變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兇兆則愈吉。其斷明矣。”又曰:“第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泄體,互見巽、艮,一兇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兇,吉則言吉,兇則言兇。此斷甚明。余卦皆仿此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七十一、官訟占第十七

占官訟,以體爲主,用爲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已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爲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七十二、墳墓占第十八

占墳墓以體爲主,用爲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兇。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后裔。體用比和,乃爲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爲用體之訣,始發(fā)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學之規(guī)律。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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