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職稱應該是“聘”的,而非是“搶”的 文/虹野 河南大學古代文學老師常萍,不出書、不發(fā)論文、不申報職稱,專注教學30年,退休時仍是講師。學生贊她是“口碑教授”,課堂堂堂爆滿,有人驅車數百公里只為聽她一節(jié)課。近日,學校高規(guī)格特聘她為副教授,繼續(xù)為本科生授課。在高校,講師和教授的工資差距是很大的,而常萍卻說:“講師和教授的工資差距多少,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我也沒有打聽過?!?/p> 這則消息和中山大學教師因為申報職稱而掌摑院長一事相比出現了鮮明的對比。可見,職稱是需要“搶”的,慢了啥都沒有了,另一方面,卻體現出了職稱作為一個崗位是需要學校“聘”的。 不知道什么時候職稱評聘和崗位需求沒有什么關系了,教授變成了工作輕松待遇高特權多的象征,講師們則成為了工作重待遇低的象征。在大學職稱評聘過程中,勞動報酬和勞動價值嚴重的脫節(jié)。即便是河大常老師也算是特聘,是打破了職稱聘任常規(guī)制度而得到的。固然常老師高風亮節(jié)不計較個人收入高低樂于教學,但是退休方才“幸運”遇到伯樂“特聘”而為副教授也傷了大多數青年教師的心?!奥毞Q有限,先到先得”的觀念恐怕會深入人心。 現在職稱制度實行的是聘任制,可是仔細分析卻發(fā)現“聘”在職稱制度實行過程中幾乎是不存在的。而是學校管理部門制定越來越高的標準,讓不甘于貧困生活的講師們去“搶”。 “聘”需要校長、院長們對學校的崗位職責、教師情況了如指掌,而且要對教師是否能夠勝任崗位職責承擔一定責任。而建立在“搶”的基礎之下的職稱制度,也算是另類的“嚴進寬出”,評上教授之后其職責不增反減,即便是沒有完成崗位任務,也僅僅罰款一兩千塊錢了事。 可見,當前的職稱聘任制度根本就不是“聘”,而是大學管理者的集體懶政,或者沒有能力在教師和崗位之間建立聯系,只能用“集體”的標準來讓教師去“搶”職稱。 在這種懶政之下,所有的教師被簡化為教授、講師而喪失了教師自身的特色。否則,河大的常老師也不會被埋沒至退休,中山大學的講師也不會因搶不到職稱而掌摑院長。 所以說,無論職稱評聘的條件如何改變,都無法改變“搶”職稱的本質。只有杜絕“集體”懶政,讓職稱回歸崗位本質,真正落實“聘任制”中的“聘”,讓校長和院長真正履行其聘任職責,而不是用同一標準來減輕他們在聘任中的責任。(虹野 中華教育改進社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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